上海中医药大学外国留学生“励志助学金”实施细则
上海中医药大学外国留学生“励志助学金”用以激励上海中医药大学优秀全日制外国留学生本科学历生。
一、申请人资格
1、外国国籍,身体健康;
2、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异;
3、申请攻读本科各专业的新生入学前申请,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
4、已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不含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生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各类学前奖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来华留学生“生活助学金”的学生不可同时获得。
5、该助学金和上海中医药大学外国留学生专业奖学金可同时获得。
二、资助金额
每学年14000元,最高可享受5年。
三、申请材料
1、《上海中医药大学外国留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一份;
2、最高学历证明;
3、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学习成绩单;
4、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推荐信一份;
5、提供学生自述(含在华学习计划)一份;
6、非华裔学生需提供HSK证书一份;
7、所有材料要求是中文或英文文本,其他语言的文本需附上经过公证的中文或者英文的译文;
8、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果被发现造假将取消其获得助学金的资格,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9、申请人未获得资助的,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四、申请时间
每年6月30日为截止申请日期。
五、助学金评审
1、学校将组成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2、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需要,通过面试、电话面试、Email等各种形式对申请者进行审核,择优予以资助。
3、学校将以书面的形式将审核结果及时通知申请者本人。
六、年度审核
1、该助学金入学前申请,一年级将主要根据申请人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综合评审,以后各年级均要按照规定参加助学金年度审核。学校将对助学金获得者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学习态度、考勤情况、行为表现、奖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合格者,方有资格继续享受下一年度助学金。评审不合格者,从下一学年起将被中止或取消享受助学金。
2、该助学金获得者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总评分名列年级的前20%,取得所有课程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学分。
3、每学年开学初,由留学生办公室审核并公示当学年享受助学金生名单,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由院部审核后由留学生办公室公布。
4、留学生需支付全额当年度学费后,方可发放助学金。如发放之前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违反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而受到处分或退学者,则将取消当年度助学金。
七、其他
本计划自2015年9月,2015级起实施。该实施细则解释权归上海中医药大学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