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同德奖学金
为激励学习勤奋、积极进取、品学兼优的爱好中国传统文化、热爱中国传统医学的来华留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爱校的来华留学生参与各类校内外活动,积极组织或参与上海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文化节的各项活动,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上海中医药大学来华留学生“蔡同德奖学金”、“蔡同德助学金”,并出资与上海中医药大学共同主办留学生文化节,同时设立“蔡同德”上海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文化节优秀团队奖、单项奖和优秀指导老师奖。
经校企双方友好协商,就上海中医药大学来华留学生“蔡同德奖学金”、“蔡同德助学金”和“蔡同德”上海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文化节优秀团队、单项奖和优秀指导老师评定办法做出以下规定:
第一条奖项名称
奖项名称为“蔡同德奖学金”、“蔡同德助学金”、“蔡同德”上海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文化节优秀团队奖、“蔡同德”上海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文化节单项奖、“蔡同德”上海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文化节优秀指导老师奖。
第二条奖励、助学、评优对象
上海中医药大学来华留学生“蔡同德奖学金”、“蔡同德助学金”的对象为我校攻读学位的全日制自费来华留学生。
“蔡同德”上海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文化节优秀团队和单项奖评选对象为积极参与上一年度各类留学生文体、学术及志愿者活动等,并受到良好社会效应或校内外好评的优秀团队或个人。
“蔡同德”上海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文化节优秀指导老师的评选对象为“蔡同德”上海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文化节优秀团队和优秀单项评选对象的指导老师(校内外指导老师均可参与评选)。
第三条各奖项名额、标准
上海中医药大学来华留学生“蔡同德奖学金”每学年4名,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学年。
上海中医药大学来华留学生“蔡同德助学金”每学年10名,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学年。
“蔡同德”上海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文化节优秀团队奖2项,奖金标准为2000元/团队。
“蔡同德”上海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文化节单项奖10名,奖金标准为500元/人。
“蔡同德”上海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文化节优秀指导老师1名,奖金标准为1000元/人。
第四条奖项设立年限
设立年限暂定为三年,自2013年3月1日至2016年2月28日
第五条获奖条件
1.获得“蔡同德奖学金”者,除符合本评定办法第二条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中国传统文化,立志于中医药事业发展;
(2)遵守中国法律和社会道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思想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生活勤俭朴素;
(5)学习勤奋,获得一致肯定和好评。
(6)获“蔡同德奖学金”者,当年不再参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包括上海市政府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定。
(7)留学生本科生一年级至五年级学生为一个评选单位,要求上一年度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该评选单位第一名的来华留学生,且未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全额奖学金和上海市政府奖学金。“蔡同德奖学金”获得方式为一次性。
(8)留学生本硕连读六年级至七年级学生为一个评选单位,要求除中国政府奖学金全额奖学金生和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生外,上一年度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该年级第一位的来华留学生。“蔡同德奖学金”获得方式为一次性。
(9)留学生攻读上海中医药大学各专业硕士、博士为一个评选单位,要求除中国政府奖学金全额奖学金生和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生外,在学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的基础上,由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和国际教育学院共同确定获奖人选。“蔡同德奖学金”获得方式为一次性。
(10)留学生修读中医学(针灸)本科专业全英语授课班的学生为一个评选单位,要求上一年度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该评选单位第一名的来华留学生,且未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全额奖学金和上海市政府B类奖学金。“蔡同德奖学金”获得方式为一次性。
2.获得“蔡同德助学金”者,除符合本评定办法第二条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中国传统文化,立志于中医药事业发展;
(2)遵守中国法律和社会道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思想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生活勤俭朴素;
(5)学习勤奋,获得一致肯定和好评;
(6)上述符合评选条件的,在校期间可以评选一次,但不得连续评选;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助学金的来华留学生不再参与评选;当年度获得“蔡同德奖学金”的留学生不再参与评选;
(7)评选对象为本科生一年级至五年级留学生,本硕连读六年级至七年级留学生。
3. 获得“蔡同德”上海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文化节优秀团队奖,除符合本评定办法第二条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团队成员遵守中国法律和社会道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团队的成员人数不少于3人;
(2)团队成员积极参与校内外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留学生文体活动或积极参与各类具有良好社会效应的志愿者服务;
(3)团队成员学习勤奋,按照上海中医药大学留学生学分制管理规定,无团队成员在评选该奖项的上一年度列入警示、试读名单;
4. 获得“蔡同德”上海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文化节单项奖,除符合本评定办法第二条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国法律和社会道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与校内外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留学生活动或积极参与各类具有良好社会效应的志愿者服务;
(3)学习勤奋,按照上海中医药大学留学生学分制管理规定,未在评选该奖项的上一年度列入警示、试读名单;
(4)该奖项不与上一年度上海中医药大学好学生奖工作奖及社团工作优秀奖同时获得。
5、获得“蔡同德”上海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文化节优秀指导老师奖,除符合本评定办法第二条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国法律和社会道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或指导学生参与各项文体、学术或志愿者活动。
第六条获奖待遇
1、获得相应的奖金;
2、获得相应的荣誉证书,并标明奖项名称。
第七条 颁奖
每学年由我校评定、颁发一次并集中举行颁奖仪式,届时邀请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代表出席颁奖活动。
第八条评选时间
1、上海中医药大学来华留学生“蔡同德奖学金”、“蔡同德助学金”:每年的10月。
2、“蔡同德”上海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文化节优秀团队奖、单项奖和优秀指导老师奖:每年1月。
第九条评选程序
1、上海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设立上海中医药大学来华留学生“蔡同德奖学金”、“蔡同德助学金”和“蔡同德”上海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文化节优秀团队、单项奖和优秀指导老师评奖工作小组:
组长:赵海磊、应丽君
成员:姜哲浩封苏宇沈琴峰胡东晔童昶莹
2、上海中医药大学来华留学生“蔡同德奖学金”、“蔡同德助学金”评选程序:
(1)每年9月开始评选工作,评选工作由上海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办公室负责;
(2)在全体留学生中公布评选条件、程序等;
(3)各班级留学生辅导员推荐人选,评奖工作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核实审查;
(4)评奖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留学生办公室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奖、助学金颁发事宜。
3、“蔡同德”上海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文化节优秀团队、单项奖和优秀指导老师评选程序:
(1)每年1月开始评选工作,评选工作由上海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办公室负责;
(2)各班级留学生辅导员、学校社团负责人推荐、学生推荐、学生自荐等形式,评奖工作小组对被推荐团队或个人进行核实审查;
(3)评奖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留学生办公室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组织颁奖事宜。
第十条其他有关事项
1、对于获奖团队或个人,如发现其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已发奖、助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获奖的同学应把奖、助学金用于有利于自己的学习进步方面以及缴纳住宿费或学费,反对铺张浪费。如发现有违反上述精神的,将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回已发的奖、助学金,取销获奖资格和称号,并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在上海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