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要求:
来我校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必须遵守中国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风俗习惯。对违反中国法律规定,危害我国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或损害他人利益的留学生,,将不予以录取,已被录取的将解除学籍并由中国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学历要求:
(1)本科生 具有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的毕业文凭和高中阶段成绩单,年龄在25周岁以下,经审查合格,可入大学本科学习;
(2)硕士生 具有相当于中国大学本科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经两名副教授以上的导师推荐,附大学课程及成绩单,经审查合格,可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
(3)博士研究生 具有相当于中国硕士学位的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经两名副教授以上的导师推荐,附硕士研究生课程及成绩单,及毕业论文,经审查合格,可被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4)普通进修生 具有大学两年以上的学历,来华进修原来所学相关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可在我校进修学习,进修年限为1-2年;
(5)高级进修生 大学毕业并已获得相当于中国的学士学位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可在我校就某一专题进修提高,进修年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6)汉语进修生 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55周岁以下,可在我校进修汉语,进修年限1-2年。
3. 语言要求:
本科生要求用汉语学习。来华前从未学习过汉语或汉语水平达不到专业学习要求的,来华后需学习1年的基础汉语经考试、考核,汉语水平达到规定标准后方可进入专业学习。
高级进修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要求有较高的汉语水平,能用汉语进行学习和研究。
用其他语言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应学习一定课时的汉语,以适应日常生活和用汉语撰写论文摘要的需要。
4. 申请者必须身体健康,来华前应认真进行体格检查,且没有严重疾病、传染病及严重身体缺陷。如来华后一经查实身体不符合健康标准,立即退学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