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间为半年或一年。春季学期从每年3月1日开始,秋季学期每年9月1日开始。(以校历为准)
◎非奖学金生
1.申请
申请人必须提前1个月申请。
申请人需提供贵州师范大学外国人自费来华学习申请表(可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资料下载中下载)、健康证明、 相片6张、推荐信、银行存款证明、保险证明(须在中国购买)并同时附护照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2.报到
申请人凭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办理相关注册手续。
外国留学生经批准后可以在校外住宿,但应当按规定在抵达贵阳24小时内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入学
申请人凭交费收据到就读院部登记,办理相关手续。
每周教学时数不少于20小时,学历生按照教学计划具体安排。
◎政府奖学金生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驻所在国的中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为1月初至4月初,具体申请时间请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查询。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①《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原则上,申请人须通过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写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在提交信息后,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laihua.csc.edu.cn;受理机构代码请向本国派遣机构或中国驻贵国使领馆索取。
对于尚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国家,申请人可向所在国派遣机构或驻所在国的中国大使馆(总领事馆)申领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如实填写。
②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③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④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必须提交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的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
⑤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在中国境内申请者,须出具拟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
⑥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作品光盘(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2张其他作品)。
⑦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可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http://www.csc.edu.cn/Laihua/upload/file/2012-02-21/201202215236.pdf)。仅限于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者,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上述申请材料由承办招生事务的驻派遣国中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或驻中国派遣国大使馆于2013年4月30日前送达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中途结束课程者学费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