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留学生)
(专业代码:080703)
(专业英文名称:Civil Engineering)
一、业务培养目标
掌握土木工程学科的相关原理和知识,获得工程师良好训练,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宽厚、实践能力突出;熟练掌握外语,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英语表达能力,能胜任一般建筑工程项目以及国际工程的承包、设计、施工及管理等工作技术,具有继续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精神、国际视野和国际专业知识背景的高级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
二、业务培养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工程力学、结构工程、岩土工程和道路与桥梁工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课程设计、试验仪器操作和现场实习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从事土木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研究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人文科学基础知识、自然科学基础知识以及基本的工具性知识。
(2)扎实掌握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系统接受土木工程师的基本训练,掌握制图、力学、材料、结构设计、施工及管理方面的知识。
(3)熟悉土木工程相关的投资与开发、金融与保险等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4)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备在土木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等部门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5)了解本学科的国际先进技术现状、发展趋势及相关规范;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能力。
三、主要课程
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土木工程制图与识图、土木工程材料、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土力学与基础工程、工程结构抗震设计、土木工程施工、测量学、房屋建筑学、工程项目管理等。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认识实习、测量实习、工程地质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五、课程体系及学时学分比例
(1)课程总学时为1972学时,124学分。其中,理论教学课程学时1816(113.5学分),实践教学课程学时306(9.5学分)。
(2)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总学分:33.5学分。
(3)总学分共计157.5学分,其中实践教学学分43,占27.3%。
六、修业年限 基本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为3~8年。
七、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八、毕业标准与要求
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九、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进程表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