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18至30岁。
2.外国留学生应具有一定的汉语读、写、听、说能力,能阅读中文教材,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汉语水平考试(HSK考试)达到四级。未取得汉语水平考试(HSK考试)四级证书者,可作为预科生在国际交流学院参加6-12个月的汉语培训,成绩合格后转为正式生。
3.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4. 经我校审核,同意录取者,发给我校“入学通知书”和“JW202表”,凭“入学通知书”和“JW202表”到中国领使馆申请来华留学签证。
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凭“入学通知书”于规定的日期来我校报到注册,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日期之内报到者,要事先与国际交流学院联系,获准后方可延期入学,但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