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孔子学院建设,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国文化传播,培养合格的汉语教师和汉语人才,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以下简称汉办)设立奖学金,资助外国学生、学者和汉语教师到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习。
一、招生类别及申请条件
本年度奖学金招生类别是一学年研修生和一学期研修生。招生对象为非中国籍人士,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16至35周岁之间(在职汉语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一学年研修生; 向孔子学院(课堂)学员,海外本土汉语教师、“汉语桥”中文比赛优胜者、大学中文专业优秀学生、HSK考试成绩优秀者和有志于从事国际汉语教育的人士提供,学习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入学时间为2015年秋季,资助期限为一学年,培养目标为汉语水平达到HSK五级和HSKK中级。申请者HSK成绩须不低于三级180分、HSKK(初级)成绩不低于60分,或者BCT(A)成绩不低于180分、BCT(口语)成绩不低于180分。
2.一学期研修生; 向孔子学院(课堂)优秀学员,“汉语桥”世界大、中学生中文比赛优胜者,海外本土汉语教师、大学中文专业优秀学生、HSK考试成绩优秀者提供,学习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入学时间为2015年秋季,资助期限为一学期,培养目标为汉语水平达到HSK四级和HSKK中级。申请者HSK成绩须不低于二级120分、HSKK(初级)成绩不低于40分,或者BCT(A)成绩不低于100分、BCT(口语)成绩不低于120分。
二、奖学金资助名额
1.一学年研修生 5名。
2.一学期研修生10名。
三、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孔子学院奖学金全额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综合医疗保险费。其中,生活费标准为: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人民币2500元/月。
四、招生流程
1.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可登陆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注册个人账号,在线填写、提交《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截止日期为5月10日。
2.汉办委托各国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有关海外汉语考试考点,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接收院校和未建孔子学院国家的有关高等学校作为推荐机构,负责按招生要求审核属地申请者资格及申请材料,并于5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汇总提交汉办。
3.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负责审核申请者入学资格,并于5月31日前向汉办提交符合条件的奖学金留学生预录取名单。
4.汉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者择优录取。获奖者名单将于6月15日后在奖学金网站查询,同时通知接收院校和推荐机构,并由推荐机构通知申请者本人。
5.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将于7月1日前将《录取通知书》、《报到须知》、《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和孔子学院奖学金证书电子版等入学材料寄达申请表中的接收地址,并及时通知推荐机构和申请者本人。
五、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登录奖学金网站,填写《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以下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或BCT、BCT(口语)成绩报告。
3.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或在校学习证明,如非中文或英文证明,需提供相应的公证文件)。
4.推荐信及承诺书。未建孔子学院国家的有关高校中文专业学生,须另提供校长签发的推荐信。
5.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6. “汉语桥”世界大、中学生中文比赛获奖者须提供由汉办颁发的奖学金证书。各国分赛区优胜者须提供获奖证明和赛区主办单位出具的推荐函。
7.在职汉语教师须提交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8.体检证明。
六、注意事项
1.申请单中护照用名与护照扫描件信息不一致的,或相关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
2.获奖者如因故不能报到,需于报到日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学院并注明原因。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且不能再次申请奖学金。
3.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七、联系方式
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国际交流中心留学生办公室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南戴河前进路6号 邮编:066311
电话/传真:+86-335-5926040 电邮:hifl_admissions@163.com
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http://cis.chines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