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立
第一条 西南科技大学为外国留学生设立的奖学金包括“西南科技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和“西南科技大学杰出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共两类。
第二条 西南科技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来校攻读学位的优秀留学生新生,依照当年招生计划于每年2月和6月确定获奖名单。
第三条 西南科技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标准是:
(一) 一等奖:学费、住宿费(校内留学生公寓住宿)全额免除,保险费(每人每年600元人民币)由学校代为支付,在此基础上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1200元人民币,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1000元人民币,本科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800元人民币,非学历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600元人民币;
(二) 二等奖:学费全额免除;
(三) 三等奖: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1200元人民币,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1000元人民币,本科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800元人民币,非学历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600元人民币。
第四条“西南科技大学杰出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旨在奖励在我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的国际学生或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学科竞赛、创新发明、体育竞赛、学生工作、文艺比赛、文化交流等方面活动,且取得突出成绩的在校留学生。
第五条“西南科技大学杰出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等,其中一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人民币;二等奖两名,奖金3000元人民币/每人;三等奖三名,奖金1000元人民币/每人,原则上由学生所在学院推荐,每学期评审一次,期末发放。
奖学金申请条件
第一条 西南科技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申请者应为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外国籍公民;
(二)申请者需身心健康,能够很好的适应在西南科技大学的学习和生活;
(三)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
(四)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第二条 “西南科技大学杰出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西南科技大学在校留学生,原则上本科应为大四学生,硕士应为学业最后一学年;
(二)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三)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西南科技大学的校纪、校规;
(四)学业成绩优异,品学兼优;勇于创新、积极实践;学业成绩平均分达80以上;
(五)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文化艺术体育、社会实践、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特别优异成绩,对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第三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留学生奖学金评选:
(一)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西南科技大学校纪、校规受到刑事拘留、治安处罚或行政处分者;
(二)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
(三)在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不及格者;
(四)在申报奖学金时,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在校期间所有学年度申请奖学金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