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奖学金类别
a. 学历生奖学金(本科生、硕士)
b. 进修生奖学金
2、提供对象
a. 学历生奖学金:来我校攻读学士、硕士学位的外国留学生
b. 进修生奖学金:来我校进修短期汉语课程的外国留学生
3、奖学金内容
a. 学历生奖学金分为“江西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20000/人/年, “宜春学院奖学金”分为¥1500/人/年、¥1000/人/年、¥500/人/年三个等次;
b. 进修生奖学金分为“江西省政府外国留学生进修奖学金”每名¥6000/人/年,“宜春学院进修生奖学金”学制两学期的为¥1000/人,一学期为¥600/人。
注:1、以上费用标准均按照各部门收费标准为准,如有变动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
2、汉语短期班学员应在入学后5天内一次付清学费;
3、其他学员在入学后10天内付一学年的学费;
4、学费和住宿费如迟交,须付5%的滞纳金;
5、报名费一律不退;
6、学员在开学两周内退学,可退学费的50%。四周后,学费一律不退。